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精品教材出版资助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研究生教学改革、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精品教材体系,提升教材质量,鼓励教师编写出版反映学科发展水平和专业特色的研究生教材和本科生教材,根据上级教材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条件
1.申请人为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2.经学校立项资助的教材须应用于学校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中;
3.主编的研究生教材和本科生教材已经获得学校立项资助;
4.教材应充分体现我校办学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方向;
5.符合国家和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人才培养需要,体现学科交叉,突显学校优势特色的教材出版优先支持。
二、资助申报
学院教材出版资助项目每年开展一次。
三、资助方式
1.作者在完成编撰教材后,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每部立项的教材,学院配套资助出版费的额度为3万元;
2.对已批准的国家级规划立项教材,学院配套资助出版费的额度最高为8万元;对已批准的省(部)级规划立项教材,学院配套资助出版费的额度最高为5万元;
3.每本教材累计资助费用不超过出版所需总费用。
四、注意事项
1.由研究生院立项资助建设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出版时须在封面上注明“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材专著资助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2.接受学校资助出版的本科生教材,出版时须在版权页标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专项基金项目”字样;
3.作者应自觉履行出版合同。教材立项建设1年后仍未出版的取消资助,违约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材专著资助建设立项;
4.作者若有学术失范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全额退赔资助款项;造成版权纠纷的由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5.资助经费只能用于立项的教材出版费专项使用,严禁用作其他支出;
6.列入规划立项的教材,待教材出版以后,拟申请资助者填写《武汉理工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教材出版资助申请表》,凭申请表、签订的出版合同、发票与样书到教学办或研工办办理资助手续。学院审核通过后,凭发票予以报销出版经费。
五、附 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办和研工办负责解释。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