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物流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替换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31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因各种原因休学、退学、保留学籍的,或以其他方式离开学校的,停发国家助学金。2024年3月我院一名获得乙等助学金的学生因入伍保留学籍,按规停发助学金,现需增补一名学生,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校学字〔2023〕7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辅导员组织班级开展了民主评议,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进行了评审,现将本学年我院替换评定的国家乙等助学金学生进行公示:

王吉庆 油气2101班  国家乙等助学金

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4日。如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027-86567321。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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