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一、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2023版)中《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22】33号第五章第十三条:“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学院人数比例分配”。2023-2024学年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学院人数排查基数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不包括休学、退学学生。
二、经学院第35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武汉理工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23-2024学年)》中关于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标准“综合素质测评为班级前10%”包含10%。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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