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05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

第二条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1、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2、具体负责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内容的制定和宣传教育实施,组织师生参加学习、考核。

3、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否则学院将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学院根据学校要求,编制实验室安全手册,对实验安全守则、消防安全、水电安全、危化品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常见事故应急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拟进入实验室前须学习国家、学校以及实验室安全手册等实验安全管理文件,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教育方式

1、分散自主学习;

2、集中教育培训;

3、实验室安全在线学习与考试。

第五条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1、新生入学后由实验中心牵头,辅导员配合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手册学习与线上考核,未通过线上考核的学生应继续学习,直至全部学生通过考核,考核成绩交由实验中心统一归档;

2、实验室开展本科实验教学任务时,学生进入实验室后,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及设备的规范操作规程、实验室灭火器及消防栓的存放位置、安全逃生路线等

3、借用实验室开展科研实验时,由实验室安全责任其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熟练规范操作实验设备,全面知晓该实验室的特点和安全隐患、应急措施等,熟悉实验室及周边应急设施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第六条特种设备实验场地准入制度及相关规定

1、进入实验现场前务必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进入现场;

2、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的物品进入实验现场;

3、严禁在实验现场抽烟,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入现场;

4、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5、未经检查不准吊装,起吊作业时应限定作业场所,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6、严禁敲打、挪用、开启、损坏实验设备;

7、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醒目易取的位置。

第七条本制度由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理工大学交通物流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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