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0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 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确保实验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院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贯彻落实, 为学院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院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第二条 学院坚持定期大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方式,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每月对分管范围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由学院安全管理负责人将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向学校国资处安全管理科上报。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经费由学院分管领导专人负责审批,审查清楚,专款专用。

第四条 学院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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