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博士后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各建站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学校博士后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博士后科学研究生力军、优秀青年教师后备军的作用,为博士后基础研究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现将2023年校博士后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等级

资助对象为在站的统招统分博士后(含外籍博士后,不含企业、创新基地和在职博士后)。

校博士后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为竞争性项目,资助等级为一等资助6万元,二等资助4万元,三等资助2万元,每位博士后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建站单位初审后提交至人事处博士(后)发展管理办公室,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2.人事处反馈项目批准号至建站单位,由建站单位反馈至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研究基金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由建站单位、财务处分别进行审核后,提交人事处审核。

(二)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1.6月12日17:30前,建站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1份;

2.6月17日前,人事处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3.6月24日,建站单位提交《任务书》2份(建站单位、个人各1份)至人事处。

三、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建站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 

(二)申请书填写要求:1.起始年月一律填写为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2.预算按相关要求填写。

(三)预算经费全部用于2023年度计划,批准经费将在近日全额下达,于11月20日前执行完毕,执行进度未达到学校要求的,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

(四)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项目由建站单位负责并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申报推荐、年度中期检查、结题评估、经费开支及用款进度、项目档案等。

(五)项目负责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项目研究内容不能与其他科研项目内容雷同,研究内容不能涉密;应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合法性、相关性和合理性负责。

联系人: 嵇蕴洁

联系电话:87161123

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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