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就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0]143号)和《关于开展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现就我院2022年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关于开展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本科生工作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专业的教授代表和教学办、学工办等内设机构负责人等为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 笛
副组长: 刘志平 秦晓静 张刚刚
成 员: 杨家其 涂 敏 徐良杰 危 卫 周 强 陈 云
王 强 王正国 李 斌 肖 祥 王梦简 肖 涵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荐范围及推荐办法、程序
推荐范围及推荐办法、程序按学校《武汉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就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0]143号)执行。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髙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优秀。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体条件
1、申请A类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②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为主修专业前20%,综合测评为主修专业前20%;
③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取得总学分130分及以上,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④ 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申请B类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具体见附件2)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
②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③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取得总学分130分及以上,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④ 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⑤本校本专业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联名推荐。
符合以上条件,在国家级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中荣获国家特等奖的排序前3位,国家一等奖的排序前3位,国家二等奖的排序前2位,以及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可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推荐名额
2021年我院推免生名额58个(A类),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按各专业在校生比例进行分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班级数 | 在校生人数 | A类指标分配 |
1 | 交通运输 | 2 | 59(含卓越班) | 5 |
2 | 交通工程 | 2 | 70 | 6 |
3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4 | 131(含卓越班) | 11 |
4 | 油气储运工程 | 1 | 29 | 3 |
5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 | 207 | 18 |
6 | 物流工程 | 1 | 28(装备班) | 2 |
7 | 2 | 59(卓越班) | 6 | |
8 | 物流管理 | 3 | 83 | 7 |
B类:为学校计划,不占学院指标,按综合评价成绩和创新成果提出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
五、时间安排:
(一)9月10-13日,学生在教务处网站报名(学生不能同时填报多个类别);
(二)9月13日,学院公布推荐方案;
(三)9月13-14日,学生向学院教学办递交个人申请表及其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四)9月14-15日,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
(五)9月16日,学院进行公开答辩,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
(六)9月17日前,学院工作小组审查各类推荐人候选名单,确定初选名单报教务处,同时在学院公示5天。
六、答辩安排
1、 答辩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
2、 答辩地点:第一组:余区教学大楼208;第二组:余区教学大楼209;
3、学生应准时到场,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学生本人提供相关成果的复印件5份交答辩小组。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生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4、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得中途退出,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
5、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说明及申请程序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www.csc.edu.cn ),具体工作由校研究生院教学研究科负责。
6、学院推免工作咨询电话:86562947(教学办)、86567321(学工办);
推免工作投诉电话:86557262(学院)、87850013(学校)。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二○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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